| 名 称:车身反光标识 |
| 编 号:Y-9006 |
| 级 别: 一级 |
| 规 格:500mm*50mm |
| 产品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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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身反光标识GA406-2002(强制性标准) 按照《2005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要点》第25条:“对符合条件的货车、挂车安装车身反光标识”;根据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 8.2.7部分机动车应设置车身反光标识的要求。 8.2.8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技术规范及其材料应符合GA406的规定。
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技术要求 根据GA406及第1号修改单等的相关规定: 1、 车身反光标识采用红、白相间的条状(规格为:50mm、75mm、100mm)反光材料。 2、 总质量不小于12000kg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都应在后部设置车身反光标识,且离地面高度最低为380mm。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机动车后部宽度。 3、 车长不小于10m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都应在侧面设置可间断的车身反光标识,标识长度不应小于车长的50%。 4、 车辆有防护装置的可直接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5、 车身无法张贴时,应先将其粘贴在衬板上,再安装到车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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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身反光标识具有以下特点:
回复反射性强,亮度高, 粘贴性能好, 防水性强,使用寿命长, 车身反光标
识提高了车辆的可视性,从而主动预防交通事故, 尤其重、特大交通事故\
的发生。车身反光安全标识是避免追撞车祸发生的最有效的方式。
据国外研究表明:
车身加装反光标识,可以减少41%尾部追撞车祸;
车身加装反光标识,可以减少37%侧面碰撞车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