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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存单质押贷款确认书
致:代理人(资金持有人) 因我公司建设开发____________项目需向贵银主引存资金,由于暂无可供抵押的财产, 经与项目所在地贷款行___________银行_____支行多次磋商,同意配合和受理以本人为持单人的异地系统行个人定期储蓄存单作质押担保贷款,具体确认如下: 一、申请以租赁形式开具户名为________;总金额为__亿元人民币。存单不通兑可上银行系统网,期限三年,整存整取的异地_________银行的大额存单;资金方可安排贷款银行按银行程序到出单银行办理核票手续。 二、本人自愿按人民币票据面额8%向银主承付款项,补贴活期与定期息率之差额约为2%,共计为 10%作为银主回报,顾问费__%另行承诺。 三、操办程序 1、我公司提供企业“六证一卡”项目资料和有资证明,用邮件确认本文件。 2、贵方收悉认可后,我公司提供差旅及当地食宿等费用,接贵方代表与相关人士赴开单银行地,提供本人身份证正本,委托贵方开设个人储蓄账户。 3、进行开单前将30万元实施共管,三个工作日内安排到柜台开单、并安排贷款银行当场核行并交出3%保证金。如不能当场核行,交出共管30万元,允许用款方48小时内安排好核行并交出3%保证金。 4、核行完毕之日起_个工作日结清全部费用和中介费,如超过上述两种时限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该票据,届时贵方可从银行系统网上撤票,本人不持异议。 6.到开单银行不能开单,无法安排正常核票,均为代理人违约,除无条件返回所付费用外并赔偿我方直接损失。 四、 本人确认,我公司和银行完全会监管资金的使用,确保形成的资产可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转为抵押物,无条件归还所质押的存单,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完全由我本人和我公司承担.
此致!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日期2009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