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资金操作说明 一、款项来源:投资资金 二、操办单位:部委下属机构 三、资金来源说明:银主资金是增值来的款,已经中国银行银监会及国务院金融办调汇成人民币,资金现在中国的银行内,为合法资金。 四、项目方到京与银主签订合同。银主款项委托由银行发放,银行代收代付利息。 五、利息:年息6%,年限为15~19年,19年的前三年建设期不付息期满不还本金。 六、资金投向条件:国家发改委批准项目,高速公路项目优先安排(国家批文网点查询属实的10年内仍可以有效),省或自治区发改委批文(2007年-2009年内有效)要扫描件。 七、准备资料 1.企业执照(已年检过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年检过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国地税,贷款卡(已年检过的)、法定身份证前后放大,法人简介,公司简介,股东情况说明,三年财务报表上述均是扫描件。 2.可行性报告书(经济分析部分),项目简介。 3.省发改委以上立项批文,相关政府单位批文,相关单位(高速公路项目例交通局、国土部、环境保护局)批文,相关单位对此项目授权给企业委托书。 4.银行接款函、贴息交割书、贴息承诺书。 十、操作程序:項目方備齊電腦版資料無務後進行初審,初審補充完資料後進行二審,二審無誤後安排簽約。 |